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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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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党办)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管理教育工作,指导系统党团组织建设。具体职责是:
   一、思想政治工作
   (一)研究制定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具体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二)了解掌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机关工委的部署,市局党组的要求,筹备并召开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总结基层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
   (五)组织基层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外出考察;
   (六)完成各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任务。
   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组织指导基层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和"五个一"活动。负责创建活动的安排与检查。
   (二)组织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结、评比和表彰;
   (三)总结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四)指导各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计算机网络以及政工刊物,广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三、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一)协同有关处室研究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基层各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按季度汇总、分析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情况,通报考核结果,下发工作要点;
   (四)总结推广基层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有效做法,组织外出学习和考察;
   (五)指导基层各单位进行管理教育,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税容、着装、礼仪的管理工作;
   (六)年终进行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总结,向市局党组汇报。
   四、党团组织建设
   (一)指导基层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各处室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二)指导基层各单位团的组织和市局机关团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三)开展市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四)进行团干部培训和推优入党工作;
   (五)总结党团建设的经验,推广并宣传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经验和事迹;
   (六)指导基层各级党组织进行党内监督,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七)指导基层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党团组织办好《党团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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